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ChFP 2008-08-2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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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理财规划师ChFP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认证培训招生的通知

 

二00八年第二期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招生简章

 

 

 

 

 

 

 

 

二00八年第二期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招生简章

    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颁布的《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人员的素质,天津滨海新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将继续开展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前的培训辅导工作。

培训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经济学、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实务管理、培训技术与手段、教学组织管理与实施相关技能等内容。采取互动教学、小组讨论、案例研讨、角色扮演、个人演讲等方式,全面提高和考核专业人员的实际能力。凡从事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职业名称、定义以及能力特征:

    企业培训师,综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订、实施培训工作方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开发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

助力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经济、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历史、哲学、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语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企业培训师、高级企业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四、考核方案、统考时间:

    根据劳社部函[2008]9号《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008年第一期:2008年05月18日 (周日)

    2008年第二期:2008年11月23日 (周日)

    助理企业培训师 理论知识考核 08:30—10:00

    专业能力考核 10:30—12:30

    企业培训师 理论知识考核 08:30—10:00

    专业能力考核 10:30—12:30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根据《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企业培训师培训利用国家法定休息日采取面授等形式进行,具体课程安排于开课前1周发布

    授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助理企业培训师 2080元

    企业培训师 2680元

    以上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考核费和证书费

六、相关政策:

    根据《天津开发区促进就业及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开发[2002]88号),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的人员,经开发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核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开发区就业及再就业培训资金按照通过考核人数,对职业技能鉴定费及20%的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根据劳社部[2008]9号《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企业培训师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2008年第一期企业培训师培训的学员请于2008年3月14日前报名,参加2008年第二期企业培训师培训的学员请于2008年7月18日前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并完整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以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到天津滨海新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进行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022-66217333 / 66217373 / 66218063 -8036

手机:1590229691 刘洋

邮箱:yangnyc@gmail.com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

天津滨海新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2008年5月

 

 

 

 

 

 

 

 

 

关于开展2008年理财规划师ChFP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认证培训招生的通知

    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基金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精神,国家自200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认证,该职业已被国家列为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规定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批准,现将2008年“理财规划师/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认证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理财规划师》证书。

二、培训授课和指导专家

    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指定的专家亲自授课和指导。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三、培训对象:

    1.银行的高级主管、理财主管、培训经理、客户经理、对私部门管理人员和理财专员等

    2.证券公司的销售经理、客户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等

    3.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营销部管理人员、营业部经理、高级主任、业务员等

    4.基金公司的销售经理、客户服务人员等

    5.担保公司、管理咨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的高级咨询专家及从业人员等

    6.专业理财公司的从业人员等

    7.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

    8.从事收藏、典当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9.对理财规划有兴趣、有意成为理财顾问的各行业从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依据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规定,统一使用理财规划师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指定教材《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从理财规划原理、宏观经济分析、金融基础、法律基础、会计基础、理财规划流程、职业道德、投资规划、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实业投资、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方面进行授课。

    2、培训时长:100课时.

五、考试鉴定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在答题卡作答。

    2、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

    3、综合评审。

六、申报等级及申报条件: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三个等级,即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目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开展助理理财规划师和理财规划师认证工作,但尚未开展高级理财规划师认证工作。

◆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

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助理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七、申报程序

    1、按要求填写《理财规划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并加盖公章,共二份,资格初审时提交。

    2、资格初审通过后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A4纸)、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A4纸),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

    3、培训及鉴定等费用。

    理财规划师:4800元/人

    助理理财规划师:3600元/人

(以上费用均含培训费、讲义费、鉴定、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等)。

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天津开发区促进就业及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开发[2002]88号),中心今年继续执行津开劳人发[2003]61号文件即财政培训补贴政策:参加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的人员,经开发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核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开发区就业及再就业培训资金按照通过考核人数,对职业技能全额鉴定费及20%的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八、培训考试说明:

    1、培训时间:利用国家法定休息日采取面授形式进行,具体课程安排于开课前1周发布

    2、培训地点:开发区滨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3、全国统考时间:2008年11月22日

九、报名单位及电话

    报名单位:天津滨海新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

    电 话:66217333—8031 13302162044

    联 系 人:崔珊珊

 邮箱地址: cuiss@tbs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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